各单位:
根据《关于对已结项科研项目进行统计录入工作的通知》,现决定对第二批已结项科研项目进行统计,录入学校科研系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2016年之前批准立项,并且在2016年之后按时取得结项证书(或等同于结项证书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各类纵向、横向研究项目。自立项年度起,五年研究期内(如,2014年取得的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取得结项证书(或等同于结项证书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按照量化标准100%认定;超出五年研究期但取得结项证书(或等同于结项证书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按照量化标准50%认定;未能取得结项证书(或等同于结项证书的其他证明材料)的不在统计范围。
二、第二批统计工作操作流程。
项目负责人通过登录“山东财经大学服务门户”,进行统一身份认证后,点击右侧“业务直通车”中的“科研系统”图标进入科研管理系统,选择“纵向项目”(或横向项目)菜单中的“项目结项”,在本人承担的项目清单中,选择要办理结项的项目,点击对应的“提交结项申请”,按照结项证书录入全部项目成员(含主持人),在“项目结题”中录入结项证书落款日期,并将结项申请书(或审批书、鉴定书、报告书等)电子文档、结项证书扫描件(或照片)作为附件上传,然后点击“保存”完成操作,等待科研处审核。
三、时间安排:
项目负责人录入时间为7月1日—7月8日,科研处审核时间为7月3日—10日;
四、科研处有关人员联系电话。
1、社科类项目审核。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82911051(内线61051);
其他社科类项目:81791972(内线61972);
2、自科类项目审核:81791975(内线61975);
3、横向课题审核:81791975(内线61975);
4、系统问题咨询:82617707(内线77707)。
科研处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