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山东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丰富,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巨大作用。其中,女性对于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为进一步挖掘阐发女性与传统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决定于7月至9月组织开展2015年度全省“女性与传统文化”专项课题立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负责评审组织工作,山东女子学院承办,山东女子学院科研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
二、申报数量与要求
“女性与传统文化”专项课题共设立100项,实行限额申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限报10项。
项目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选题范围
1.传统文化与女性价值观研究
2.传统文化与女性文学研究
3.儒家文化与女性发展研究
4.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女性研究
5.其他有关选题
四、评审方式及立项公布
课题立项评审采取初评、终评方式,评审结果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公示,经评审办公室批准后予以公布。
五、学校申报安排
申报者请填写《山东省“女性与传统文化”专项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于2015年9月10日前报送学校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cds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我校在公开申报的基础上,按照推荐指标进行评审,择优报送。
报送地点:舜耕校区办公楼710房间
联系人:于楠楠
联系电话:88525885(内线65885)
附件:
山东省“女性与传统文化”专项课题申报书.doc 科研处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