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科技评估工作规定(试行)》以及《2022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国家自然基金委决定对2021年度组织实施的国家自然项目绩效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1年批准、在研和当年结题的项目。
二、评价内容
围绕科学基金项目的过程、产出和效益等绩效指标体系开展,注重科学基金资助产出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效对接。
三、信息填报
项目负责人需要填写《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收集表》(见附件),于2022年9月20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邮箱sdufexiangmu@163.com,邮件主题以“项目年度+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命名,无需报送纸质版。
科研处联系人:于远念 81791975(61975)
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收集表.xls
科研处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