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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清理及经费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我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和效率,根据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社科工作办现决定对2015年(含)之前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并对经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2001年至2015年立项的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清理截止期为2021年7月13日(结项说明参见科研处网站办事流程)。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可在清理期限前三个月(2021年4月13日前),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申请延期最多半年(填写《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021年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签字)。

2.从今年4月开始,省社科工作办对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将严格按照立项要求的计划完成时间进行管理。2016年(含)以后立项的项目,最多申请延期两次。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每次申请延期最多半年;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每次申请延期最多一年。

3.各项目责任人要认真对照立项通知书的有关要求进行全面自查,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采取切实措施,按立项通知要求尽快完成研究任务、拿出最终成果,并按程序办理结项手续,逾期省社科工作办将不再受理。

4.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做终止处理,被终止执行项目的结余资金,以及被撤销项目的已拨资金,应当按原渠道退回。凡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5.若项目研究成果通过审核验收(以结项证书时间为准)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在此提醒2019年1月1日之后结题的各项目负责人,请在项目研究成果通过审核验收2年内合理支配资助经费。

6.科研绩效支出的发放与项目的进展、结项情况挂钩,具体可参见《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印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项目负责人按照实际需要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科研项目绩效发放表》(见科研处网站常用下载,打印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核)。

7.即日起,将采用《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21年版)》和《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021年版)》(见附件或科研处网站常用下载)。


报送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512房间

联系人:史杰

联系电话:81791972(内线61972)


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21年版).doc

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021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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