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 号)要求,我校现开始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青年科学奖,共4个奖种。
二、申报奖励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1)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4.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5.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奖励工作由个人申报,学校科研处进行初核和汇总,经省教育厅审查、提名后,报教育部科技司。
2.拟申请者请尽快与科科研处联系,以便向教育厅申请推荐号和校验码进行提名书的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3.申请者可于6月1日后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jybkjgl.moe.edu.cn/kjpj),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中各奖种提名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
4.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17:00;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的正文一律要求打印,各类提名书主件及有关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3套(含1套原件)于7月1日前报学校科研处(燕山校区办公楼512房间)。
联系人:于远念 联系电话:81791975(61975)
附件1-2.rar
科研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