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鲁科字〔2020〕77号)和《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9〕2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以下简称“省软科学”)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19年批准立项的软科学项目,包括重大、重点、一般和联合项目(省科协研究专项、科技金融研究专项、省扶贫开发研究专项)。
二、验收依据
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鲁科字〔2020〕77号)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流程>的通知》(鲁科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依据项目任务书的目标任务和项目研究成果的决策咨询价值等,对项目进行验收。
三、验收方式
(一)对所有未结题项目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二)抽查部分已结题项目。
四、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一)资金使用情况
重大、重点和联合项目为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资金补助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必须提交项目资金决算。请项目负责人(包括已结题项目)如实编制项目资金决算表(见附件),加盖财务处公章后,报送校科研处(燕山校区办公楼512房间)。
(二)变更事项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实施期内变更重大事项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请已发生变更事项但未提交变更申请的项目承担单位,补交书面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省科技厅审核。
上述材料请于5月24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未提交的,省软科学管理办公室将不予受理结题。
联系人:于远念 81791975(61975)
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经费决算表.docx
科研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