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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省涉台研究项目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涉台研究项目2016年度课题开始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台办2016年度涉台研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坚持以新形势下两岸关系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台湾政局政党研究,加强两岸关系发展研究,加强台湾社情民意研究,加强鲁台交流合作研究,提升我省涉台研究质量和水平,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鲁台各领域交流合作服务。
二、申报山东省涉台研究项目,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两岸关系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选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以下为方向性参考选题,具体研究题目可自拟。
2016选后台湾政局研究
2016选后台湾政党动态研究
民进党执政研究
新形势下两岸关系研究
新形势下台湾社会民意研究
新形势下台湾青少年研究
台湾经济形势研究
鲁台产业合作研究
鲁台农渔业合作研究
鲁台文化交流合作研究
四、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确定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申请人不得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五、申报课题资助额度为1万元人民币。
六、山东省台办调研处有权使用课题报告及其相关资料;课题报告作为论文发表需注明:山东省台办2016年涉台研究项目。
七、申报事项
(一)申请人请于2016年5月17日前将《课题申请表》、《课题论证活页》各一式3份报送学校科研处(舜耕校区办公楼710房间),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cds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填写《课题论证活页》时请注意:1.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2.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调研报告等),不得填写成果作者、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与本课题研究无关的成果以及主持或参加的各类项目等不能填写。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要分开填写。课题负责人的前期研究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活页4000字包括前期成果和参考文献文字表述字数。3. 活页版面控制在4页。
(三)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山东省台办调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科研处联系人:于楠楠(电话 88525885)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人:张雷(电话 88525287)


  附件1:课题申请表.doc
  附件2:山东省台办涉台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科研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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