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激发全校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表彰奖励在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科研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要求
1. 申报人第一署名单位为山东财经大学的科研成果。
2. 科研成果获得时间限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且提供的代表性成果中至少有下列成果之一:
(1)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特类前3位或A1类前2位或A2类第1位或B类第1位);
(2)立项或者结项的课题(国家级项目前2位或教育部项目第1位或省部级项目第1位);
(3)获得科研奖励(国家级奖项前3位或省部级一、二等奖项前2位或省部级三等奖第1位;)
(4)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第1作者);
(5)学校认定的智库成果(第1位)。
二、奖项设置
山东财经大学“科研标兵”评选名额为10人。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者需为我校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治学严谨;
2. 每位申报者限报标志性成果不超过5项。
四、评选程序
1. 单位推荐。所在单位认真审核、评议,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按优先顺序排序;
2. 学校评定。学校组织专家严格按照评审标准,以创新性、学术性、应用性为导向,按照科研成果的质量、水平、层次,适当考虑学科分布,确定获奖人选并予以公示。
3.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正式发文。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1. 《山东财经大学“科研标兵”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2份;
2. 《山东财经大学“科研标兵”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 附件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其中论文、获奖、领导批示、立项通知书和结题证书只需要提供复印件、学术著作需要提供原件,以上成果核实认定以学校科研系统录入数据为准。
4. 请各单位于2021年6月25日上午12:00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申报表、附件和汇总表)报送科研处(燕山校区办公楼512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sdufechengguo@163.com。
联系人:于远念
联系电话:81791975(61975)
科研标兵申报表.docx “科研标兵“单位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