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填报
所有未结题省基金资助项目均需填写各执行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nsf)在线填写,经二级单位、一级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年度进展报告可全年提交,2018年度执行情况请于2019年3月1日之前完成。
二、结题时间安排
项目负责人须在以下时间段内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在线提交,依次经二级单位、一级单位和科技厅审核通过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省杰青、重点项目(含省属优青)类别项目结题采取会议评审方式。
1.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18日16:00。(个人提交后需要所长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学校于9月18日17:00同意审核)
三、注意事项
1. 登录系统下载相应结题报告模板,结题报告应简明扼要,注意字数要求,封面右上角填写相应项目类别,填写完成后按系统要求转化PDF上传。在系统中项目成果处添加学术论文、国家级项目、科技奖励等。
2. 结题报告中列举标志性成果1-2项,而非罗列,附标志性成果影印件(论文首页和标注页、专利首页);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填写团队建设情况;主要研究人员应与任务书中研究人员一致;延期项目如实填写项目延期结题原因;封面签字扫描上传。
3. 经费决算。提交结题报告前,须通过依托单位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对项目经费决算的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后插入到结题报告相应位置与结题报告统一在系统中上传,否则不予受理。
4. 科技报告。根据《关于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鲁科办法〔2015〕21号)相关要求,省基金资助各类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须按照任务书中科技报告篇数的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5. 延期受限说明。延期超过1年完成的项目负责人结题后1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2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联系人:于远念,81791975(61975),sdufechengguo@163.com
科研处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