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奖4个奖种。
前三类可通过省教育厅提名,也可通过专家进行提名。青年科学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时间安排
1. 2022年4月15日11:00前,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认真学习通知中的填报说明及具体要求(附件1和2),并将申报意向表(附件3)发送至sdufechengguo@163.com。
2.2022年4月16日,省教育厅发放提名号与密码,科研处负责通知。
3.2022年4月16日至5月13日,校内项目信息公示,申报者将公示内容发送科研处邮箱。
4.2022年5月22日,申报者在线提交提名书主附件。
5.2022年5月26日,提交提名书纸质版(燕山校区办公楼512房间)。
联系人:于远念
联系电话:81791975(61975)
联系邮箱:sdufechengguo@163.com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2.提名工作手册及相关附件.rar 3.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意向表.xlsx
科研处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