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激发全校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表彰奖励在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科研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要求
1.申报人第一署名单位为山东财经大学的科研成果。
2.成果获得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且至少为下列科研成果之一:
(1)正式发表的特级(前2位)、A级及其他(第1位)学术论文;
(2)立(结)项的国家级项目(前3位)、教育部项目(前2)位、省部级(主持人);
(3)获得的国家级奖项(前5位)、省部级奖项(前3位);
(4)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第一作者);
(5)学校认定的智库成果。
二、奖项设置
山东财经大学“科研标兵”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总名额为15人,其中一等奖5人,二等奖10人。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需为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2.每位申报者限报标志性成果5项;
四、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所在单位认真审核、评议,推荐不超过2名人选;
2.学校评定。学校组织专家严格按照评审标准,以创新性、学术性、应用性为导向,按照科研成果的质量、水平、层次确定获奖人选并予以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正式发文。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1.《山东财经大学“科研标兵”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2份;
2.《山东财经大学“科研标兵”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
3.请各单位于2019年7月15日上午12:00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申报表和汇总表)报送科研处(燕山校区办公楼512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sdufechengguo@163.com。
联系人:于远念
联系电话:81791975(61975)
科研标兵申报表.docx
“科研标兵“单位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