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对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未按期结题项目开展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山东省软科学计划研究课题未按要求结题,按照《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照签订的《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合同书》合同约定,为严格规范项目管理,监督落实项目执行,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未按要求结题项目提出以下要求和处置意见:

       1、已逾期且未上传结题材料的重大、重点项目,必须在2019年10月15日前上传结题验收材料,收到本通知催报仍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予以终止并撤销,按财政经费收缴程序收回剩余经费,课题负责人将记入科研诚信不良人员“黑名单”记录,不再具有申请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资格。并将项目终止撤销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同时项目承担单位下年度将被取消推荐软科学计划项目的资格。

2、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执行情况可以提出撤销或终止项目的建议,报省科技厅审核批准,做出处理决定并依法依规完成后续相关工作。

3、项目研究完成,已上传结题材料,但项目研究质量不高,经2次退回修改依然未达要求的,项目不予结题,视为项目验收不合格。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具有再次申报软科学项目资格,并将不予结题情况通报给所在单位。

4、软科学一般项目未按要求结题验收的,参照以上方式执行。

联系方式

 省软科学办公室联系:0531-66777119

 校科研处:81791975(61975)

科研处

 2019年9月23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kyc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