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山东财经大学“年度科研贡献奖(2015格力奖)”评选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水平和科学精神,治学严谨;
2.申报人为成果第一完成人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山东财经大学;
3.成果获得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2015年11月30日,且至少为下列科研成果之一:
(1)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
(2)立(结)项的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
(3)获得的国家级奖项、省部级奖项;
(4)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
二、奖项设置及奖金
山东财经大学“年度科研贡献奖(2015格力奖)”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共计40名。一等奖每项奖励10000元,二等奖每项奖励5000元,三等奖每项奖励3000元。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者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年度科研贡献奖(2015格力奖)”申报表》;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认真审核、评议,推荐人选;
3.学校评定。学校科研处组织专家严格按照评审标准,以创新性、学术性、应用性为导向,按照科研成果的质量、水平、层次确定获奖人选和获奖等级。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1.《山东财经大学“年度科研贡献奖(2015格力奖)”申报表》一式2份;
2.申报成果中论文、立(结)项证书、获奖证书需提交1份成果原件、1份成果复印件;专著提交原件1份;成果引用、收录证明或应用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1份。论文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期刊目录和论文内容;
3.所在单位汇总表一式1份;
4.请各单位于12月3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舜耕校区办公楼701房间)。电子版(申报表和所在单位汇总表)发送邮箱:sdufechengguo@163.com。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81791975(91975)。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年度科研贡献奖(2015格力奖)”申报表.doc
附件2:所在单位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