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和在研项目系统调研的函》和省教育厅转发通知(附件1)要求,请认真梳理汇总本单位相关成果和项目,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前,将成果名录、成果说明和在研项目说明(附件2)等材料发送科研处。
1.独创性成果要立足新中国成立70周年、改革开放40多年,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具备独创性和解释力。独创性成果名录中,所列成果须提供简要说明材料,每项成果的说明材料原则上不超过500字。
2.在研项目说明要提出需要重点支持的在研项目和工作打算。
独创性成果联系人:王晓迪,电子邮箱:sdufekyczh@163.com。
重点在研项目联系人:于楠楠,电子邮箱:sdufesheke@163.com。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和在研项目系统调研的函》的通知.pdf
附件2成果名录、成果说明、在研项目说明.doc
科研处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