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课题负责人:
2020年度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已经公布,现将课题专项课题结项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
本课题由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受理结项验收、成果评价具体工作。
本专项课题为第三方评价,对成果进行鉴定、验收所需800元经费由课题负责人列支。
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第一负责人应及时向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提交《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等结项材料进行结项验收。课题的研究工作需在1年之内完成(请于2021年11月10号前提交结题材料),不能如期完成的,延期至2022年11月前提交课题结题材料。
二、结题要求
成果鉴定应附以下材料:
课题批准立项通知书;研究工作报告;研究成果及附件;成果在决策部门采纳或应用推广情况介绍等。
具体按照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要求结题,结项材料附件在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下载。
三、汇款说明
专项课题立项通知书由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发放(邮寄或者自取)。
注:2021年3月5号之前课题承担单位或课题负责人将结项鉴定费缴纳完毕,省青少年研究院将根据缴纳结项鉴定费的先后发放专项课题立项通知书。(汇款后将单位名称、纳税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发送到财务邮箱cn_qsn@163.com,说明汇款人、汇款事由、联系电话、邮箱,以方便财务科对账联络)。
附: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
开户银行代码:102451011095
账号:1602 1109 1900 0007 789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531-82076188。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63号恒大帝景写字楼909室;
结项电子版资料发送邮箱:kexueji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