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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近年来,学校坚持学术兴校、科研强校战略,科研工作成效显著,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大科研管理工作者的辛勤工作与付出。为表彰在我校科研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个人,充分调动学校从事科研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科研管理工作水平,营造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持续稳步发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学校从事科研管理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各学院(部)科研院长、科研秘书,科研管理部门、校属实体科研机构的科研管理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工作作风良好,有高尚的道德情操,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清正廉洁、团结协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2.坚持正确的科研工作方向,认真执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工作规范务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科研管理任务,具有较好的计划、组织、协调、决策、服务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业务素质过硬;

3.热爱科研管理工作,工作态度认真主动,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受到广泛好评。

         4.在科研管理工作岗位上累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三、名额设置与奖励金额

         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评选20名,每人奖金2000元。

         四、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

         各学院(部)、校属实体科研机构从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推选出一名候选人,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推荐表》,并于1019日前报科研处(燕山校区办公楼509)。

         2.评选组评选

         科研处组织评选组成员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投票确定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推荐人选。

         3.学校审批

         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推荐人选报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表彰奖励

学校发文表彰,授予“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推荐表.docx

 

 

科研处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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