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11〕9号印发),教育厅将对“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进行终期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内容
建设规划执行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工作、建设经费投入、条件建设及制度建设等情况。
二、评估验收方式
以高校自行组织评估验收为主,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并视情况抽取部分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基地进行现场验收。
三、评估验收要求
相关高校要按照管理办法,对照建设计划任务书,在认真自查基础上,填写《山东省“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终期评估验收表》(附件1)和《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终期评估验收表》(附件2);自行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并根据评估情况进行打分,填写《山东省“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终期评估验收量化表》(附件3)和《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终期评估验收量化表》(附件4)。请于12月3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各一式4份)报送学校科研处,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学校联系人:王晓迪,联系电话:81791970,电子邮箱:sdufekyczh@163.com
教育厅联系人:徐文广、吕序锋,联系电话: 81916533、81676759,电子邮箱:sdedukyc@126.com。
附: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名单
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1.山东省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中心 依托单位:经济学院
2.地方财政政策研究基地 依托单位:财政税务学院
山东省“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
1.金融服务外包创新实验室 依托单位:金融学院
2.山东省经济运行动态仿真重点实验室 依托单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附件1:
附件1:山东省“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终期评估验收表.doc 附件2:
附件2: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终期评估验收表.doc 附件3:
附件3:山东省“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终期评估验收量化表.doc 附件4:
附件4: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终期评估验收量化表.doc 附件5:
附件5:正式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