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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五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获奖考察人选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按照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函》(国评组函〔202145号)批复要求,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意见》(鲁办发〔201847号)和《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申报推荐的通知》(鲁社科奖办字〔20214号),经个人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专家会议评审,确定我校綦好东突出贡献奖、刘海明学科新秀奖考察人选。为进一步增强评审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自20211115日起,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由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获奖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公示时间:20211115日—1119
  接访地点:科研处(燕山校区办公楼512房间)
  联系电话:(053181791975

 

科研处
                   202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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