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正文

关于申报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的精神,就我校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包括: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含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新型智库)。

二、申报条件

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具体申报条件请认真阅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见附件1

三、申报数量

(一)我校“十三五”高校科研创新平台申报数额: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6个、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2个(见附件2)。

(二)我校“十二五”终期评估验收优秀等次的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见附件3)在本次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中给予优先考虑。已有的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不再参加申报。

四、申报要求

1.提高认识,严肃对待。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十三五”期间继续评审建设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是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人才、资源集中的优势,提高科研创新和建言献策水平,提升源头创新供给能力背景下一次重要的制度安排和举措,申报单位必须从学校发展战略层面、从创建一流学科层面、从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和建言献策水平层面,高度重视此次科研创新平台申报工作;

2.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学院院长和科研机构的负责人是此次申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抓紧启动,集中力量,认真论证,确保申报质量和水平;

3.凝炼方向,彰显特色。契合学校学科发展方向,聚焦优势学科,体现交叉融合特色,研究方向和科研团队体现我校科研实力和竞争力;

4.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的科研创新平台进行科学论证和评审,择优上报。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务必于1222日下班前将《山东省“十三五”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书》(见附件4)、《山东省“十三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申报书》(见附件5)一式2 份报送科研处(舜耕校区办公楼701室),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晓迪。联系电话:8179197071970

  附件1:关于申报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pdf

  附件2:“十三五”高校科研创新平台申报限额(定).xlsx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十二五”高校科研创新平台.doc

  附件4:山东省“十三五”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

  附件5:山东省“十三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申报书(定).doc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kyc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