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荐我省电子政务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鲁经信字[2014]222号)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山东省电子政务发展,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支撑体系建设,切实增强我省电子政务建设决策的科学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拟成立山东省电子政务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旨在吸纳省内外在电子政务领域卓有建树的专家人才,建立专家委资源库,充分发挥各方面专家的知识优势和智力资源的作用,共同推动我省电子政务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主要工作
山东省电子政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受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子政务研究、指导、咨询、评估、论证等工作。
二、推荐范围
主要专业领域: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网络传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网络与信息安全等行业和领域,涉及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及电子政务发展规划、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和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
专家范围:省内电子政务领域知名度较高、影响力较大、造诣较深的专家学者,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的信息化专业人才等;部分国内电子政务领域知名专家人才。
三、专家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能严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
2、在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进展。
3、在电子政务领域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电子政务的有关技术、法律、规范和管理。
4、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优先入选。
四、有关要求
1、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由专家本人填写《山东省电子政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推荐表》,并附学历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证明、所获荣誉证书等复印件,由学校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盖章)后,集中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各单位专家推荐情况,统一组织综合评价,择优聘任。
3、我校推荐名额为8人。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推荐各类专家候选人工作,于2014年12月4日前将书面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报学校科研处(舜耕校区办公楼709室),电子信箱skccgk@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山东省电子政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