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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3〕7号)要求,为做好学校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设置6个奖种,分别为: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青年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青年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为人物奖,不分等级。科学技术最高奖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科学技术青年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0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奖人数不超过5名。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为项目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为山东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以授予特等奖。

二、奖励导向

坚持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奖励导向,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着力强化成果高质量供给与转化应用。

坚持“四个面向”,聚焦深化动能转换、绿色低碳转型、工业化数字化深度融合、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四个发展导向”,鼓励原始创新,鼓励企业牵头的自主创新,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

坚持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等不同类型创新活动的成果和人才特点,实施分类评审,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

三、奖励条件

(一)科学技术最高奖。授予在山东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现代化强省作出突出贡献,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的科技人员:

1.具备爱国敬业、品德高尚、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科学家精神,具有优良的学术道德和治学作风;

2.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科学技术发展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创造巨大经济社会效益;

3.注重知识与创新传承,建成有影响力的科研平台,组建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培养一批杰出人才;

4.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科技界的高度认可。

(二)科学技术青年奖。授予截至2023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女性科技工作者可放宽至42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1.基础研究类: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科学发现的;

2.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类:在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开发中取得重大发明创造或者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

3.企业创新创业类:在山东省高新技术领域创新创业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三)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组织。上述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2.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3.得到国内外科学界公认。

(四)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样机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组织。上述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2.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和重大技术价值;

3.经实施创造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且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五)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上述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2.经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3.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改善民生等方面有重大贡献。

(六)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山东省科技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下列外籍人士:

1.同山东省的科技人员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

2.向山东省的科技人员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的;

3.为促进山东省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作出重大贡献的。

四、提名方式

根据《通知》要求,山东省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山东省教育厅作为提名单位,负责对省属高校完成的奖项进行审核提名。

五、其他要求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请认真学习《通知》并重点学习《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附件1,参考《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标准》附件2,掌握提名要求和基本条件,合理选择提名奖种和等级。特等奖从通过初评一等奖项目中产生,不直接提名。评审落选项目不降级参评。

(二)开展校内遴选。根据《通知》要求,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新增专家把关环节教育厅将对提名项目进行论证并提出提名意见。严格对照《指南》要求,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保证质量和水平。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凡达不到提名条件的不予提名对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所在高校下一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资格。

(三)按要求进行公示。提名项目(人选)应在项目所有完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指南》要求进行。同时公示提名项目(人选)的论证专家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人选)方可提名。

()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资格审查和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指南》要求,客观、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学科分类名称”作为评审分组和专家选取的依据,应根据提名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情况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多可选择3个,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按要求开展网上填报。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在线提名和评审,提名者在提名阶段只需在线填写并提交提名书,会议评审阶段按照省奖励办通知要求报送纸质盖章提名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通用项目凭提名账号和密码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从山东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登录或直接访问http://60.208.139.58:8000/登录)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专用项目(主要包括公共安全类等敏感领域项目)不得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提名,需单独提交纸质版提名函和提名书,电子版刻光盘一并报送。

()报送时间节点。请拟申报人员务必2023年2月8日前,将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chengguoke512@163.com,联系人:王开婷,联系电话:15806407962,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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