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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度、2023年度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2022年度、2023年度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度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编、译除外)和研究报告。

2023年度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间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编、译除外)和研究报告。

二、申报材料

1.《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人文社会科学类)》(见附件2)或《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自然科学类)》(见附件3)一式5份(正反面打印);

2.附件材料1份(论文复印件、结题证书复印件、专著原件);

3.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1)1份。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以第一完成人申报一项成果,成果核实认定以学校科研系统录入数据为准。

2.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不限额申报,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3.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报送时间为5月16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4.报送地点:科研处(燕山校区办公楼512室),电子版材料(申报评审书、单位汇总表)以“校级优秀成果奖+学院”命名发送至:chengguoke512@163.com。

联系人:王开婷

联系电话:82617962(77962)。


科研处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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