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切实发挥山东财政改革发展研究院理论研究和智库服务职能,结合学校服务山东重大战略,服务支撑“十四五”时期山东省财税体制改革,山东财政改革发展研究院在前期广泛征求山东省财政厅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相关业务处室需求,特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财政改革发展研究院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3年度研究课题分为三类:
1.联合主导类项目:由省财政厅与山东财经大学专家共同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课题研究
2.专家主导类项目:由山东财经大学专家为课题负责人,财政厅相关业务处室人员配合完成课题研究
3.处室主导类项目:由财政厅相关业务处室人员为课题负责人,山东财经大学专家配合完成课题研究(我校教师可作为参与人申报此类项目)
二、资助额度
联合主导类项目经费3万元、专家主导类项目经费2万元、处室主导类项目经费1万元。
三、课题申报
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具备相关研究储备和条件,能够独立开展相关调研。与财政厅进行过相关合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者,优先资助。
根据相关要求,除部分选题采用委托方式立项外,其余课题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立项。课题申报材料受理后,由山东财政改革发展研究院严格按照程序,组织相关专家对课题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完成课题保障条件等进行评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最终确定立项名单。
四、相关要求
课题研究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以服务山东省财税体制改革与创新为基本目标,着力加强应用对策研究,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为破解当前我省财税体制改革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五、课题结题
1.年度项目研究成果为2万字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具备较高的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价值,能够为财政厅等政府部门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政策建议。
2.除研究报告外,需提交3000字决策咨询报告。
3.在《公共财政研究》刊物发表论文一篇。
所有课题均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完成并提交结项报告(论文发表时间可以适当后延),按要求通过结项评审后,由山东财政改革发展研究院颁发结项证书。
六、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时间:6月6日上午前报送纸质申报书(附件2)(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同时发送电子版至chengguoke512@163.com。
报送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512房间
联系人:王开婷
联系电话:82617962(77962)
附件1:山东财政改革发展研究院2023年度项目选题(公开招标)
附件2:山东财政改革发展研究院项目申报书
山东财政改革发展研究院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