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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23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 (软科学项目)绩效目标和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和任务书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流程

(一)绩效目标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标准化绩效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项目承担单位,省教育厅和省科技厅依次网上审核。

(二)任务书签订流程

1.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管理系统,在“我的项目一项目管理”填报上传,项目承担单位、省教育厅和省科技厅依次进行网上审核。

2.经项目承担单位、省教育厅和省科技厅网上审核完成后,项目负责人下载打印任务书(带水印, 一式四份),提交科研处。

3.项目负责人将盖章页扫描成PDF补充上传至线上任务书中。

二、填报要求

1.项目任务书中的内容应与申报书保持一致,考核指标原则上不得低于申报书提出的指标;

2.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考核指标还应明确标志性研究成果必须纳入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

3.由多家单位合作实施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要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资金安排、知识产权归属、 法律责任等,作为项目任务书的附件;

4.项目研究期限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除特殊原因经申请同意延期外,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实施期内或实施期 满后3个月内,提交结题申请和材料,逾期不予结题;

5.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10号)和《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细则》(鲁科办发〔2015〕15号) 的相关规定,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必须提交科技报告,在签署任务书时,需在“研究成果”栏中承诺严格按照科技报告制度提交科技报告。项目结题前,如不能提供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将视为未完成科技报告任务,不予结题。

三、时间安排

1.7月20日,项目负责人发送任务书的首页(word版本)至科研处邮箱sdufexiangmu@163.com(2023省软科学+项目负责人命名)。科研处负责盖章扫描后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发送)。

2.7月20日-7月23日,项目负责人将任务书的封面(盖章扫描页)、承诺页(负责人签字扫描)等填报上传系统,省教育厅和科技厅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带水印的任务书(一式四份,建议在线打印,下载后的文件可能水印不全)。

3.7月24日上午9:00-10:00,项目负责人提交科研处(燕山校区办公楼509房间)纸质任务书(一式四份),科研处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和科技厅。

4.7月26日上午9:00-10:00,项目负责人领取纸质任务书,然后将任务书最后一页扫描上传系统。

注:假期期间请按通知要求及时提交材料。

联系方式:于远念 18615568093(微信号)

科研处

2023年7月13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k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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