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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团队由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组成,其中,带头人1名,核心成员2-6名,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团队带头人。

1.应为我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

3.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

4.每个建设周期,每人仅允许作为一个创新团队的带头人;

5.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支持的不得申报。

(二)团队核心成员。

1.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

2.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能保证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3.鼓励和支持部属高校教授联合省属高校教师共同申报青创团队计划,部属高校团队中应至少有一名省属高校教师作为团队核心成员。

(三)科研育人。

团队成员应承担相关教学任务,能够通过开设主讲课程、技术技能培训、学术讲座等形式,将本团队科研成果通过多种方式转化为教学资源。团队能够支持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和科研活动;能够为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习实训营造良好环境。

(四)组织保障。

所在学校能够落实团队研究所需要的良好科研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团队具有自筹一定研究经费的能力。

二、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工程化研究、新产品开发、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研究课题要有科学的研究规划,合理的经费预算,要有明确、客观、可量化的成果产出和经济社会效益。

优先支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优秀传统文化“双创”等方面的研究;优先支持面向科技前沿和经济建设主战场,参与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的研究;优先支持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优先支持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经略海洋、军民融合、重大疾病防控等符合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研究。

三、申报程序

(一)校内遴选。团队带头人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申报书》将在系统开放后下发,先行参考去年《申报书》模板),并于9月6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双面打印,须团队带头人、团队核心成员签字报送至燕山校区办公楼51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sdufekeyan512@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申报条件、限额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评价,择优推荐我校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学校遴选结果在校内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按申报限额组织网上申报。

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暂定为2023年8月28日-9月11日。请各申报团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网上审核、网上提交等各项工作。

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技术交流QQ群号:641128915;技术支持电话:王睿晨、赵同祥,0531-89701233、89701209。

(二)网上申报。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的“青年创新团队计划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s://kygl.sdei.edu.cn/qncxtd/login.htm)申报。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各申报团队按申报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

(三)学校审核。各高校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申报资格的有效性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实填写推荐意见。

(四)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要求。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由系统生成的《申报书》与附件材料均需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不要另加封皮。纸质材料经团队带头人、团队核心成员签字后,须于9月22日17:00前,报送至燕山校区办公楼512房间。

五、其他要求

(一)青年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三年。按照“择优支持、年度报告、终期考核”的原则,经学校推荐,我厅形式审查合格后,聘请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支持。

(二)申报材料是评审和今后支持资助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团队带头人要认真填报,重点突出团队的创新潜力,做好课题的研究规划,合理确定产出目标,确保申报材料质量。

(三)《申报书》的文字表述要写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详实完备、清晰可视。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等情况,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联系人:朱洁 联系方式:82617707

科研处

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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