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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期满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团队带头人:

根据教育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期满验收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3〕6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以下简称青创团队计划)期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9年立项认定的青创团队计划团队(仅包括“科技支持”子计划,“人才引育”计划由其他部门组织)。

2020年立项认定并达到《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计划任务合同书》(以下简称《任务合同书》)中“预期成果”要求的“科技支持”团队,可一并申请验收。

二、验收组织方式

验收采用团队线上填报、学校在线审核、专家综合评价的方

式进行。

三、验收流程

(一)团队提交申请。 请各“青创团队计划”团队带头人,登陆“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依据《任务合同书》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验收报告书》(以下简称《验收报告书》,见附件),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二)学校在线审核。学校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团队填报的材料逐一审查,确保验收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并认真填写学校审核意见和拟认定等次(认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三)专家综合评价。教育厅组织专家,依据《任务合同书》,从经济和社会效益、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学生培养等方面对《验收报告书》进行综合评价和等次认定。

四、有关事项

“ 优 秀 青 年 创 新 团 队 申 报 管 理 系 统 ” 的 网 址 为 :https:\\kygl.sdei.edu.cn\qncxtd,各团队登陆用户名密码由科研处负责通知。系统开放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请各团队带头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团队线上填报、学校在线审核等工作。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团队带头人高度重视验收工作,认真组织本校团队进行期满验收。对不认真履职或存在“不合格”等次的团队的高校,教育厅将视情酌减其推荐限额,取消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直至暂停受理学校推荐。

(二)无法完成《任务合同书》任务的团队,团队带头人在研究周期届满前6个月内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厅备案。延期验收申请仅可提出一次,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三)校科研处:朱洁,联系电话:82617707。系统技术支持:王睿晨、赵同祥,联系电话: 0531-89701233 89701209

 2019年青创团队名单.xlsx

 附件: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支持计划验收报告书.docx

科研处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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