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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团队带头人:

为加强对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以下简称青创团队)管理,更好的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现组织开展青创团队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2年、2023年立项认定的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

二、检查组织方式

中期检查采用团队填报中期检查报告书、学校审核、专家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

三、验收流程

(一)团队提交申请。请各团队带头人,如实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检查报告书》,见附件1),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二)学校审核。学校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团队填报的材料逐一审查,确保验收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并认真填写学校审核意见和拟认定等次(认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三类)。

(三)专家综合评价。学校组织专家,依据《检查报告书》,从经济和社会效益、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等方面对《检查报告书》进行综合评价和等次认定。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团队带头人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团队进行期中检查。中期检查结果与团队所受资助经费额度相关,中期检查结果“优秀”的拨付立项经费的50%、“良好”的拨付立项经费的40%、“合格”的拨付立项经费的30%、“不合格”的不拨付经费。

(二)请各团队带头人认真如实填报《检查报告书》,并将《检查报告书》纸质版一式四份于4291200前报送至办公楼512,同时填报《青创团队科研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检查报告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ufekeyan512@163.com。《检查报告书》和《汇总表》以“立项年度+团队名称+负责人+检查报告书或汇总表”的格式命名。

(三)如有问题请联系:朱洁,联系电话:82617707

 

 

科研处

20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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