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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将于近期开展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和委托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申报时须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作为验收依据:研究成果转化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方案、行业标准等,并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认可;研究成果转化为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服务、文化艺术资源保护传承、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国际交流合作等实践项目,并具有推广价值;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对行业实践具有理论创新和参考价值。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推荐工作

各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推荐工作,每个省(区、市)推荐不超过5项。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限推荐1项。

(二)项目委托工作

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至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周期内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申报人要求

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四、学校申报安排

申报人需填写《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和《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请于2025年1月6日上午报送《申报书》纸质版(一式4份),《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ufexiangmu@163.com,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分配的限项名额择优推荐。


联系人:王开婷 于楠楠

联系电话:82617962(内线77962)、88525885(内线65885)

材料报送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512房间


 附件1-选题方向.doc

 附件2-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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