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对2023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延期课题进行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报送材料
1. 课题研究报告(重点课题不少于2万字,一般课题不少于1万字)。
2.《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书》(附件2)、《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延期课题结项统计表》(附件3)。
3.由四位副高以上相关领域专家出具的明确鉴定意见(附件4)。
4.公开发表、与研究课题密切相关的研究成果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需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外文类结项材料均需提供中文译本。重点课题研究成果为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省级党校或本科院校学报发表的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或在副省级以上党报发表的不少于1800字的理论文章。一般课题研究成果至少应在国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3500字的文章。
关于济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课题研究成果,得到我市市级以上领导同志推广性批示或进入市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决策的课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1.研究成果在报送领导同志、相关部门或发表时,应注明“2023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
2.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应为第一作者。
3.出具鉴定意见的专家应至少来自两个及以上单位。
4.有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的,须填写《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5),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随结项材料一并报送(一式两份),否则不予变更。
5.延期课题最终结项时间为2025年3月底,如研究成果仍未能发表,则不予结项,自动作撤项处理。
三、有关要求
1.报送时间。材料报送审核时间为3月12日上午,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形式。课题负责人将课题研究报告、《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延期课题结项统计表》电子版(word版)发至邮箱:sdufexiangmu@163.com。将《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书》(一式三份)、《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延期课题结项统计表》(一份)、《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一份)、研究报告(一份)和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报送至科研处512房间。
3.联系人 王开婷 8261792(77962)
附件:1.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报告格式
2.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书
3.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延期课题结项统计表
4.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
5.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科研处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