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厅通知要求,现征集我校人工智能优秀科技成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人工智能优秀科技成果、人工智能产学研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人工智能优秀科技成果范围涵盖人工智能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创新等方面的科技成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一)人工智能基础技术:如机器学习、深度学习、自然语 言处理、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知识图谱等;
(二)人工智能芯片与硬件:人工智能专用芯片、智能传感 器、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车、智能无人机/船等硬件设备;
(三)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智慧医疗、智能交通、智能安防、智能制造、智慧教育、智慧金融、智慧农业、智能家居等领域的创新应用成果。
二、成果征集条件
(一)成果创新性:成果在技术原理、方法、应用等方面具 有显著创新性,在国内外处于先进水平或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
(二)技术成熟度:成果已完成实验室研究、技术验证等阶段,具备一定的产业化基础或应用示范案例,能够在实际场景中稳定运行并产生良好效果。
(三)知识产权明晰:成果拥有清晰的知识产权归属,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申报单位需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四)经济社会效益:成果具有潜在的经济社会效益,能够为我省相关产业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或在解决社会民生问题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有关要求
请成果负责人填写《人工智能优秀科技成果申报表》《人工智能优秀科技成果申报汇总表》(祥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以电子版形式提交,打包成一个文件于2025年4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邮箱sdufekeyan512@163.com。邮件主题需注明“人工智能优秀科技成果+负责人姓名”。联系人:朱洁,电话:82617707。
科研处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