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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严格过程管理,确保研究实效,按照《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鲁教规办〔2015〕4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课题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正常研究期限内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结项要求

1.课题研究的主件要求:课题研究总报告要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并提交正规网站的查重报告。

2.课题研究的附件要求: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支撑总报告的研究论文、专著、教材等,应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相关研究成果须独家注明,如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称)成果,课题编号:×××。

3.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要求:课题开题、中期检查、成果鉴定等过程管理材料,要规范、严谨、科学。其中,过程材料的时间、主持人签字、专家签字等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教科研成果专报》稿件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课题须在研究期限内(含结题)至少提交一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教科研成果专报》(要求及标准格式见附件6),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通过专业评价,根据稿件质量进行奖励(奖励办法见附件11)。

三、工作要求

1.报送时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集中受理一次,请各项目负责人上半年于5月27日8:30-11:00,下半年于11月17日8:30-11:00向科研处提交结项材料。

2.报送方式。依照课题管理办法,需要分别报送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内,注明“教育科学规划”字样,详细写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材料包括:

(1)结题材料(一式1份,严格按照附件3的格式打印装订)。

(2)《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附件7,一式1份,单独装订)。鉴定专家组由5-7人组成,一般为单数,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本项目研究领域,同一单位不超过2人,本校专家不得担任专家组组长,课题组成员(包括顾问)不能担任本课题鉴定专家,专家评审意见部分须由专家本人签字。

(3)《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9,一式1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科研处,并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工作单位+结题材料”。

3.所有超过研究期限、未办理延期申请的课题,以及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且到期未结题的,均将予以撤项。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填写撤项项目统计表(附件10),电子版材料一并发至指定邮箱。

4.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定期开展逾期未结项课题清理工作。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含主动要求撤项),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并相应核减单位申报指标。


报送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509房间

联系人:史杰

联系电话:81791972(内线61972)

电子邮箱:sdufezonghe@163.com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包.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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