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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山东省古籍整理出版工程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高质量推进我省古籍工作,根据《2025—2035年山东省古籍工作规划》安排,组织开展2025年山东省古籍整理出版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项目类别

山东省古籍整理出版工程资助项目分保护修复类、整理研究类、编纂出版类、活化利用类4类。

、申报单位及名额

(一)申报单位

保护修复类、整理研究类、活化利用类项目由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市党委宣传部作为申报单位审核把关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资助项目后,统一申报;编纂出版类项目由我省各出版单位的主管单位审核把关后报送。

(二)申报名额

1.保护修复类:各申报单位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3种。

2.整理研究类:各申报单位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5种,其中影印类项目不得超过1种。

3.编纂出版类:专业古籍出版社可申报10种,其他出版单位不超过6种。其中,影印类项目不得超过2种。

4.活化利用类:各申报单位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3种,其中数字化项目不超过2种。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2025年度山东省古籍整理出版工程项目申报表、汇总表或附件材料3种。附件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或版权证明材料、项目样稿、实施方案等。

(二)申报项目的样稿、实施方案,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应排版)两种形式。纸质版材料中,编纂出版类、整理研究类项目应包含整理范例、目录及20页左右代表项目水平的正文样稿,活化利用类、保护修复类项目应提供具备可操作性、充分体现项目价值的具体实施方案。电子版材料中,编纂出版类项目应包括70%以上书稿(含详细目录),整理研究类项目应提供30%以上整理研究初步成果;活化利用类项目、保护修复类项目应提供部分初期成果。数字化项目的样稿包括项目原型、数据样例和80%以上的基础数据等,其中项目原型、数据样例还须提供一定数量的排版纸质件。上述电子样稿和基础数据等如因规模较大无法上传,则须以优盘或移动硬盘方式提交。

(三)项目申报表、汇总表、附件材料须按项目逐份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上午11:0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联系人:武伟福,0531-51775211

保护修复类项目联系人:杨洁,0531-85590833

整理研究类项目联系人:江曦,18866861489

编纂出版类、活化利用类项目联系人:刘岩,0531-82098512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王开婷,86217962

报送地点:燕山校区行政楼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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