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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6文章来源:kyc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30 号),拟于近期开展高校表彰对象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推荐范围。各高校承担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工作的内设机构、二级学院(系)、科研团队和个人。

(二)评选名额。本次表彰分配高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各2个,请各高校择优推荐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最多不超过1个,没有合适对象的可以不推荐。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推荐评选条件。

1.政治引领有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在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等先行区建设重点任务中,认真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深受各方好评。

2.工作实绩显著。集体团结务实、作风过硬,议事决策机制科学健全,善谋划、会协调、重落实,能够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开展相关工作,思路清、举措实、成效好,相关做法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具有可复制推广价值。

3.改革创新突出。坚持改革攻坚,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在积极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开展市场准入壁垒、妨碍公平竞争排查治理,推动国企改革发展、深化服务民营企业专项行动,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效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相关经验做法具有开拓性、先进性,已在一定范围推广应用。

4.协同联动高效。强化统筹协同与资源整合,主动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协作联动。在重大项目谋划建设、政策落地实施、创新成果共享等方面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有效破解土地、能耗、资金等要素瓶颈制约和发展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全域联动、协同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格局。

5.要素保障坚实。注重要素保障与队伍建设,在推动人才引育、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产业布局更高水平联动等方面成效显著。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扩面提质,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参与先行区建设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激发市场活力与发展动力。

6.绿色理念鲜明。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培育生态文化,常态化开展绿色低碳宣传教育活动。主动公开绿色发展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引导社会公众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提升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方面成效突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高。

7.作风清廉过硬。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严守安全发展底线,近5年本单位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领导班子成员无违纪违法等问题。

(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先行区建设的战略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工作实绩突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立足本职岗位主动对接先行区建设重点任务,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通过扎实工作推动重大项目落地、破解发展堵点难点、实现核心指标突破等,取得显著成果,为先行区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业绩得到所在单位和行业广泛认可。

3.创新能力强劲。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攻坚能力,在做强科技创新核心驱动、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等方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或具有重大价值的创新成果。善于运用新思路、新方法解决工作中的复杂问题,创新成效对行业、产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4.示范作用显著。积极弘扬生态文化,主动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在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开展低碳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节能降碳等方面成效显著。注重统筹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在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发展社会共识中发挥积极带动作用。

5.作风务实清廉。恪守职业道德,秉持求真务实、担当奉献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清正廉洁、作风过硬,无违纪违法等问题。

6.群众基础深厚。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干部群众中口碑好,群众认可度和支持率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主动凝聚工作合力推进任务落实。

三、推荐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拟推荐对象由所在高校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省教育厅组建专家组进行审核评议,提出建议名单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根据初审结果,省教育厅组织考察、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正式上报推荐材料。

(二)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站在政治大局和工作全局高度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评选推荐工作应当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的单位和干部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单位和县处级干部不超过表彰名额的20%。部门单位及内设机构和部门单位及内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作为集体和个人推荐对象,同一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表彰数量不超过 1 名。拟推荐对象为县处级单位或县处级干部的,须提前与省教育厅沟通。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推荐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坚决防止“带病推荐”。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者撤销表彰称号,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申报者于5月28日16:00前将附件1《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或3《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或《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和附件4《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具体见附件)等材料(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dufekeyan512@163.com。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省委、省政府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联系人:朱洁 82617707

科研处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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