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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8文章来源:kyc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学研究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战略引领、实践推动作用,助力文化和旅游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即日起,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理论支撑和决策咨询。

二、研究方向

科研项目应围绕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要任务要求,主要在艺术创作、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推广、文物保护利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研究。申报的课题既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又要突出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力争形成有效的政策措施,为文旅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三、申报条件及数量

(一)申报人条件

1.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 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 士学位的,需由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推荐。

3.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课题负责人须工作单位为山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且仅限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

5.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项目;要保证申报内容真实性且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凡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者,经查实后,3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作撤销处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6.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的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的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项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课题组(含负责人)最多不超过5人。

7.正在承担厅级及以上文旅研究课题且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 人不能作为本年度课题负责人及成员申报。

8.无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得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报。

(二)推荐数量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项目不超过10项,厅直属单位、高等院校及省属机构推荐项目不超过5项。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旅单位的推荐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单位、各高等院校、省属机构可直接申报。

(三)立项数量

课题经费由课题组自筹。各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单位立项不超过40项;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单位立项不超过30项;高等院校及省属机构立项不超过130项。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根据《2026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指南》予以申报,可对选题略作调整。

(二)结项条件

课题结项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阶段性研究成果:须在省级期刊发表不少于2000字的论文1篇;

2.结项成果:不少于20000字的研究报告,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成果说明及政策建议(主要包括:项目预期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成果研究内容及方法的创新程度、突出特色;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效益;政策建议;成果存在的不足或欠缺,尚需深入研究的问题等)。

项目完成时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课题研究成果有免费使用权,获得 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课题项目将纳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成果库》。

五、学校申报安排

1.请申报人于6月21日前将《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论证活页》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ufexiangmu@163.com,邮件注明:文旅厅+姓名电话+课题名称,逾期不再受理。学校根据指标择优推荐。

2.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实行网上申报。获学校推荐的申报人须填写《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课题申报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论证活页》,经学校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26日前上传至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 //task. yunyouqilu.com/declare-admin/login,逾期不再受理。

系统技术咨询:高 凡,15615389024

科研处联系人:王开婷

联系电话:82617962(77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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