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 2026 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1文章来源:kyc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6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及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请仔细研读《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http://onsgep.moe.edu.cn/post/view/1848)、《重点条目与重要方向》、《申请书》、《项目论证活页》和《常见问题答疑》,务必注意申报新要求,确保课题申报的科学和规范。

二、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一)年度项目类别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年度项目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博士生项目。

(二)申报工作安排

1.材料提交。6月16日前,请申报人务必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ufexiangmu@163.com,以“全规办+申报人”命名,纸质材料(《申请书》、《活页》各3 份,汇总表1 份)报送至学校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2.省级评审。评审结束后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公布评审结果,请申报人及时查看。

3.公益性培训与指导。6月20日-21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开展公益性学术研讨会,请项目负责人保持手机畅通。如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4.获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推荐资格的申报人请于6月23日前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不再受理申报。

学校盖章事宜请提前联系学校科研处。

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 400-800-1636,电子信箱: support@e-plugger.com。

三、注意事项

(一)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选题要贴近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决策和需求,同类选题不得重复申报。

(二)请申报人务必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规定,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

(三)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2017年 7 月修订),请申报人严肃学风,切实负起责任,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严禁课题被终止或撤项后未满 5 年者申报。

2.严禁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以下统称“ 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 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和专项项目。

3.严禁 “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同年度作为负责人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和专项项目。

4.严禁同年度同时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后续如有发现此类情况,将对申报人和单位进行通报。

(四)若有问题需咨询,请先查看《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其他类别项目申报》。


联系人:王开婷 于楠楠

联系电话:82617962(77962) 88525885(65885)

地址:燕山校区办公楼512房间


重点条目与重要方向.docx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docx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论证活页.doc

常见问题答疑.doc

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