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及其实施方 案要求,现就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青创团队期满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3年立项并达到《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计划任 务合同书》(以下简称《任务合同书》)中“预期成果”要求的团队,2023 年之前立项并符合延期结项要求的团队。
二、验收组织方式
验收采用团队线上填报、学校在线审核、专家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
三、验收流程
(一)团队提交申请。请各高校组织团队带头人,登录“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高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申报管 理系统”,如实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验收报告书》(以下简称《验收报告书》),并于8月24日前完成材料上传。
(二)学校在线审核。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做好验收材料的审核把关,于8月27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审核。要对团队填报的材料逐一审核,确保验收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并认真填写 学校审核意见。
(三)专家综合评审。我厅组织专家,依据《任务合同书》,从经济和社会效益、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学生培养等方面对《验 收报告书》等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四)入校现场考察。根据专家评审情况,组织专家组按照 一定比例抽取部分项目团队进行入校实地考察。现场考察通过查 阅团队资料、建设成效展示、项目经费审计等方式开展。
(五)综合评估认定。结合综合评审和现场考察情况,对是否完成《任务合同书》规定预期成果给出评价认定。
四、有关事项
“高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的网址为:https://kygl.sdei.edu.cn/qncxtd,各高校登录用户名为“学校标识码+KY01”。系统将于2026年8月1日开放,请各高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团队线上填报、学校在线审核等工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联系人:王睿晨、赵东兴、赵同祥0531-89701233、89701715、89701209;技术答疑QQ群:641128915。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高校高度重视验收工作,认真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团队进行期满验收。对未完成预期成果的团队,限期1年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的,予以撤项并通报。对不认真组织团队验收管理或存在撤项团队的高校,我厅将视情酌减其推荐限额,取消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直至暂停受理学校推荐。 (二)2023年之前立项延期结项的团队除不可抗因素外需全部结项,否则将作撤项处理。2023年立项的团队,如无法完成《任务合同书》中预期任务,确需延期,需由团队带头人一并按要求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报我厅备案。延期验收申请仅可提出一次,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教育厅联系人:石金雨、王欣玉,联系电话:0531-51793859、51793858,电子邮箱:kyc@shandong.cn。
科研处
2026 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