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下发关于2026年度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申报通知,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坚持需求导向、协同联动、创新机制、共赢共享、动态优化的原则,通过项目的建设实施,在高校人才培养与济南产业适配度、毕业生留济就业率、科技成果本地转移转化占比等方面实现显著提升,切实为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创新创业工作提升做出贡献。
二、支持重点
(一)重点支持情形
一是能够为济南市培养、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的项目;二是能够提升市属院校办学水平的项目;三是能够促进我市“13+34”产业链体系能级提升的项目;四是能够助力济南创新创业生态优化的项目;五是有资金配套的项目。具体支持领域参照《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需求清单(2026版)》《重点企业“揭榜制”合作项目清单(2026版)》(见附件1、附件2),高校可根据实际揭榜申报。
(二)不予支持情形
一是项目预期成果落地济南市以外的;二是单纯课题研究类;三是项目负责人牵头的其他项目正处于济南市各项人才政策支持期内。
三、申报条件
凡符合“高校20条”第一、二、三、十二条等由市教育局牵头执行条款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详见附件6)。纳入2025年度培育类的项目也需填报申报书。
四、申报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在校内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知晓率。要围绕项目申报主题,加强论证和筛选把关,避免贪多求全。原则上,各高校申报项目数不超过前四期获批立项项目总和的1/2。对前期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管理严格、项目成效突出、资金使用规范的高校,比例可适度放宽。建议各业务处(部、室)、各二级学院(研究院、学部、系)只申报一个项目;每名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参与人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申报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支持政策,科学、客观、负责地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做出承诺,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预期成果,严禁虚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中须包含人才培养数量,毕业生留济就业率(即毕业生留济就业人数占就业总人数的比例)等关键指标,且保证留济就业率不低于40%。
(三)各高校要明确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负责,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对本单位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绩效指标科学性、项目预算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核。高校申报 2个以上项目的,须填报汇总表(附件4)。
五、报送时限
各二级单位须于2026年8月26日16:00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的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公章扫描后的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dufekeyan512@163.com,申报书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四份送至办公楼512。
市教育局联系人:袁家勇、李淋淋,联系电话:51708001、51708435。
校内联系人:朱洁,电话:82617707。
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合作发展处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