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基本思路
坚持需求导向、协同联动、创新机制、共赢共享、动态优化的原则,通过项目的建设实施,在高校人才培养与济南产业适配度、毕业生留济就业率、科技成果本地转移转化占比等方面实现显著提升,切实为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创新创业工作提升 做出贡献。
二、支持重点
(一)重点支持情形
一是能够为济南市培养、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的项目;二是能够提升市属院校办学水平的项目;三是能够促进我市 “13+34”产业链体系能级提升的项目;四是能够助力济南创新 创业生态优化的项目;五是有资金配套的项目。具体支持领域参照《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需求清单(2026版)》《重点企业“揭榜制”合作项目清单(2026版)》(见附件1、附件2),高校可根据实际揭榜申报。
(二)不予支持情形
一是项目预期成果落地济南市以外的;二是单纯课题研究 类;三是项目负责人牵头的其他项目正处于济南市各项人才政 策支持期内。
三、申报条件 凡符合“高校20条”第一、二、三、十二条等由市教育局牵头执行条款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详见附件6)。纳入2025年度培育类的项目,如申请立项并获得资金支持也需填报项目申报书。
四、申报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在校内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知晓率。要围绕项目申报主题,加强论证和筛选把关,避免 贪多求全。原则上,各高校申报项目数不超过前四期获批立项 项目(不含培育类项目)总和的1/2。对前期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管理严格、项目成效突出、资金使用规范的高校,比例可适度放宽。建议各业务处(部、室)、各二级学院(研究院、学部、系)只申报一个项目;每名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 项目;项目参与人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申报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支持政策,科学、客观、负责地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做出承诺,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预期成果,严禁虚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中须包含人才培养数量,毕业生留济就业率(即毕业 生留济就业人数占就业总人数的比例)等关键指标,且保证留济就业率不低于 40%。
(三)各高校要明确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负责,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对本单位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绩效指标科学性、项目预算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核。高校申报2个以上项目的,须填报汇总表(附件4)。
(四)为确保项目实施管理过程的公开、公正,在项目申报、评审、公示等过程管理中,如有咨询事项请各高校指定专人来电咨询,不接受高校教师个人申报和咨询。严禁高校项目组将前期已获市级支持的项目变化说法后重复申报,严禁自行或委托合作单位“打招呼”“跑项目”,一经发现,取消申报 资格,并在驻济高校范围内通报。
五、报送时限
各单位须于2026年9月3日12:00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的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公章扫描后的PDF格式,汇总表仅发送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dufekeyan512@163.com。
市教育局联系人:袁家勇、李淋淋,联系电话:51708001、51708435。
校内联系人:朱洁,电话:82617707。
科研处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