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中启用科技计划科技报告采集加工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2019年1月1日起,科技厅启用了科技云平台中的科技报告采集加工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之前已经获取授权码的仍按照原渠道呈交(http://221.214.94.59:81/ReportSubmit/)。

    2、未获取授权码的,使用个人帐号登陆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streport/),在线申报的项目在“我的项目”里面会有项目列表,点击列表右侧“撰写报告”。如果项目是线下申报(申报没有通过科技云在线申报),登陆后点击右上角的“新增省级科技项目”。具体操作及要求请参照附件中的说明。

    3、科技报告收录证书是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必须材料。根据《关于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鲁科办法〔2015〕21号)相关要求,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须按照任务书中科技报告篇数的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4、请项目负责人参照任务书要求,保证在结题验收前完成科技报告的撰写提交并获取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在撰写过程中,严格按照模板中的格式、内容等要求,以确保审查通过率和时间。

 

 

  关于在科技云中启用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采集加工系统的有关操作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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